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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财产保全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11-24 16:27:06   作者:   点击: 3474 次

2021年11月23日下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籍利民、法官助理韩思一行到访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围绕“如何提高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工作质量和效率,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民事权益”等事项进行专题交流研讨。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长段林国、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继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强小磊、赞皇县人大代表朱智宏律师、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参加交流研讨,研讨会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殷华理主持。

 

座谈会首先由段林国会长致辞,段会长表示,这次的交流研讨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珍贵尝试,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相互协调配合,畅通正常交流及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建设法官和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平等交流平台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今后能够多举行类似的研讨会,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中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的保全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与会律师代表结合代理保全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理论知识、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从财产保全程序的制度设定、解决实践难题、严格审查、有效甄别滥用保全损害对方利益、依法平等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气氛活跃,研讨深刻务实。

 

籍利民庭长表示,非常认同段林国会长的理念和观点。认真回复了律师代表们提出的在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中遇到的问题,分析了法官在办理保全案件时会考虑的问题和办案思路。介绍了法院在财产保全方面的举措,同时表示,通过本次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在财产保全措施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将结合保全实施过程中的实操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等,完善就法院保全工作机制。

张继新副会长根据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宗旨,从财产保全制度构架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指出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保障原告在胜诉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因此要对保全制度和执行制度的性质、权力边界做区分,不能以保全替代执行,实践中需要结合平等保护制度,以有效阻止滥用保全制度,通过不滥用保全权力来保护被告的平等权益。

 

研讨会气氛热烈,每一位律师都做了大量的基础调研工作和准备,交流发言有的放矢,言之有物,建议务实中肯,大家受益匪浅,对石家庄市法院系统倾力推动财产保全向依法、文明、智能、精准为核心的集成化保全升级换代,促进财产保全工作合法、高效,依法真正达到规范化、合理化的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