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全体会员:
本会第六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拟设置方案已经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就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拟设置方案
详见附件一
二、各委员会组成人员
每个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不超过二十五名;
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委员不超过三十名。
三、申报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申报条件:
1、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其中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奖惩与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培训与考核委员会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以上;
2、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3、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充裕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4、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5、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条件:
1、从事律师业务或相关专业业务3 年以上;
2、忠于宪法和法律;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4、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充裕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5、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专业业务水平;
6、承办相关专业业务业绩突出或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四、申报要求:
(一)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申报,平山县由平山县律师协会统一申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个人申报。
(二)一名会员最多可以申报一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专业委员会,未申报专门委员会的,最多可以申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三)申报时,应当按照要求填写《专门委员会申报表》(附件二)、《专业委员会申报表》(附件三),应当明确申报的职务(委员、副主任、主任),申报专业委员会的应当据实填写所申报专业的主要业绩,表格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四)各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本会秘书处,平山县的还应当加盖平山县律师协会公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会秘书处。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本会秘书处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五、特别事项说明:
(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主任本次不做调整,不得申报;委员重新调整,可以申报。
(二)申报工作完成后,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主任拟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委员和其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本会相关规则规定的方式产生。
(三) 已经提交奖惩与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调查调处员报名表的会员不得再申报其他专门委员会,但可以申报奖惩与执业纠纷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也可以申报专业委员会。
附:
二、专门委员会申报表
三、专业委员会申报表
联系人:郑晓晔 电话:87708118
地址:新华区北城路万信城市花园B2座1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