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组织召开《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批条例(草案)》论证会。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刘国清主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和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市律师协会会长段林国
在讨论中,石家庄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段林国,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邓南燕和殷华理律师、李洪涛律师、王罡律师、李泉律师对《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其中,委托律师为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以降低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建议; 依据《国家监察法》的规定,“审计对象由国家占主要投资部分的需进行审计”修改为凡是有国有资本投入的,就要进行审计等建议得到与会同志的高度好评。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邓南燕
会后,刘国清主任说,邀请律师参与立法和重大事项的研究,是转变政府机关作风,避免决策失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今后应该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