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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16:36:02   作者:   点击: 1619 次

各律师事务所、平山县律师协会: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在蔓延,疫情的发展牵动着全国亿万人民的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多地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阻击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就做好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全行业之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二、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要立足岗位主动投身于抗击疫情阻击战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安全稳定等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准确的法律预测,提出切实有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帮助,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切实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解决此次疫情带来的困难;帮助社区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做好公益法律服务,带头宣传党和国家在特殊时期的政策和要求,引导公众正确面对疫情,不得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强疫情防护,落实安全责任。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控制所内各种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除疫情防控有关必要会议外,不参加人员聚集、容易带来风险隐患的会议和行业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落实第一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采取线上工作模式,通过电话沟通、邮件交流、网上咨询、视频连接等方式办公,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

四、积极配合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配合基层防疫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排查、建档立卡和健康管理,真实填报个人信息。积极参与到基层防疫工作中,帮助基层防疫人员排查登记、值班值守、防控宣传等。

五、律所开业及时报备。当下疫情形势还十分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为了更好的加强各律师事务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律所开业前提前告知市律协。全面做好律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建立并落实体温监测、登记、报告制度,对律所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详细记录。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发热人员逐一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置。要落实办公场所通风、物品进行全面消毒等措施,尽量为工作人员配发口罩、消毒剂、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品,严防疫情传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