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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2016年度律师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08:58:29   作者:   点击: 13242 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师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组织全市专职律师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017日—28(不含周六、日)。每天体检从上午730开始。

如有特殊情况可在1031日—1111日(不含周六、日)进行体检,事前告知协会秘书处,电话:8775244287708118

二、体检地点:

为方便律师体检,今年协会在市区东部和西部各选择了一家体检机构,专职律师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下列其中一家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一)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5号,电话:85990522

(二)河北省直属机关体检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3号,维明南大街与自强路交口东北角三楼,电话:87012800  87902308

三、体检人员范围

2016年度注册的全市专职律师。

四、要求:

(一)体检时请出示本人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

(二)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三)抽血化验早晨需空腹,体检完毕后可在体检中心用餐。

(四)怀孕及未婚的女律师请事前告诉医护人员。

(五)每名专职律师根据便利原则,只能选择一家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重复体检自费。因本人要求进行体检增项的,费用自理。


附: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天,忌暴饮暴食,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饮食。

2.体检前1天禁油腻饮食,禁饮酒,晚8点后不要再进食。

3.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体检机构备有免费早餐。

4.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患者,请携带日常口服药品。

5.测量血压,心脏及血管检查前应静心休息10分钟。

6.妇科、前列腺或膀胱B超检查前应憋足尿液后再检查,女士若选择阴式B超检查不需憋尿。

7.化验尿液时,应注意留取中段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8.女性经期不宜留尿及粪便检查,可在月经干净3天后体检。

9.体检机构免费提供尿,便标本盒。如自带容器应清洁干燥,交体检机构编号标注,防止混淆。

10. 怀孕或者可能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师勿做X线检查或者宫颈涂片检查。

11. 拍胸片时,请勿佩戴项链,胸罩及金属材质装饰品。

12. 体检时请勿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现金请妥善保管。

13. 体检中心为您提供免费营养早餐。请先做完所有空腹项目(如采血、腹部超声、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等),方可去前台领取早餐卡就餐。

14. 体检结束时,请将指引单和体检本交体检机构服务台,便于给您做体检总结。

15. 领取体检报告后,如有不明之处,请携带报告到体检中心前台,护士会为您安排医师咨询

16. 体检中心电子化管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前台登记。以便前台核实身份信息,录入体检情况。

                                             2016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