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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召开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17:03:35   作者:   点击: 3409 次

各位会长、常务理事:

市律协定于218日(星期六)上午800-8:50,在太行国宾馆6楼会议室召开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请各位会长、常务理事于218日上午745前入场完毕。

会议要求:

1、为体现律师队伍风貌,请各位常务理事着深色正装参加会议。

2、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3、各位会长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务必于216日前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仲同志请假。各位常务理事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务必于216日前书面向律协秘书长请假。

联系电话:15132116861

附: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协会《2015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就是否同意提交理事会审议进行表决;

2、审议财务监督委员会《关于20152016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的审核监督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的审核监督报告》,并就是否同意将协会《2015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提交理事会审议进行表决;

3、表决由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组织起草《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的决定;

4、表决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执业纠纷调处规则(草案)》、《奖励规则(草案)》、《财务监督规则(草案)》;

5、表决协会增设青年律师工作专门委员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专门委员会;清算与破产专业委员会;

6、审议《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长补选办法(草案)》并就是否同意提交理事会审议进行表决;

7、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石永瑞同志对石家庄市第五届律师协会补选会长人选进行情况说明。

 

                                         2017年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