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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合同审判实务》首期课程线上课程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5:14:49   作者:   点击: 1430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合同审判实务》首期课程线上课程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有意向的律师可按通知里的方式,参加培训。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19日

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合同审判实务》首期课程

线上课程培训的通知

各地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合同制度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其目的在于鼓励交易,联动经济市场所带来的是合同类纠纷接踵而至的现状。就2020年—至今,民商事领域合同、准合同类纠纷于全国审判案件中占比高达66.46%。河北省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合同审判实务》系列线上课堂,通过在线直播培训的方式,紧随司法审判动向,深入《民法典》合同编内涵立法理念与逻辑。把握合同从生到死全过程关联要素,助律界同仁有效协调合同自由、鼓励交易与保障交易安全和秩序之间的关系。现将《合同审判实务系列》首期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合同案件诉讼指导---程序问题、民商合一对审判重大影响、审判理念、裁判方法》


二、培训嘉宾

原资深法官,合同审判专家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合同纠纷中的诉讼请求

(一)诉讼请求的选择

    1.撤销合同、确认合同无效与解除合同的选择:

    2.解除合同与继续履行的选择

    3.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衔接

(二)诉讼请求的变更与法官的释眀

    1.法律关系性质的释明

    2.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

    3.合同解除的释明

(三)反诉与抗辩

    1.抗辩

    2.反诉

    3.抗辩VS反诉

二、合同管辖

(一)合同管辖的重要意义

1.“原告就被告”、“被告就原告”

2.案件裁判尺度、标准、赔偿范围不同

3.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4.案件移转的时间、诉讼费的移转

(二)合同管辖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与具体适用

1.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三)合同管辖中的常见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

    2.影响管辖确定的争议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

    3.管辖约定应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达成合意

    4.合同转让后的协议管辖条款的约束力

    5.被告是否适格的审查问题

    6.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问题

三、民法典民商合一体例对合同审判重大影响

(一)民事主体

(二)民事法律行为

(三)代理制度

(四)格式条款

(五)分期付款

(六)民事委托与商事委托

(七)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四、合同案件审判方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四、培训时间

2021年724-25(周六周日:9:00-12:00;14:00-17:00)


五、培训费用

律协组织免费听课


六、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英才苑府任意一个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联系人:郭辉

 话:1583837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