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信用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律所将以下相关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于3月4日9:00前报市律协邮箱(邮箱地址:sjzlvshixiehui@126.com ,邮件主题:XX律所疫情防控志愿者情况统计表),逾期视为无情况上报。
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荣誉表彰的律师事务所、个人。
二、捐款捐物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个人。
三、律师事务所发起组织、个人参加的疫情防控支援活动志愿者。
附件2:疫情防控志愿者情况统计表(律所)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