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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09:27:43   作者:   点击: 2651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的通知》转发你们,望你们按省律协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律所和律师进行申报,并于11月10前讲申报材料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电话:87708118  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附:《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的通知》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冀律协[2017] 37号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定州、辛集直属分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互助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上一年度考核并已向省律师协会足额缴纳本年度会费(包括按规定减、免会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

二、申请条件

(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财产重大损失的;

(二)在执业过程中因意外伤害致残、死亡的;

(三)患重大疾病而没有能力支付基本治疗费用的;

(四)律师死亡后,其父母、子女、配偶没有生活来源的;

(五)律师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致生活困难的;

(六)省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事由。

三、申请程序

各市互助基金申请人应通过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律师事务所、市律师协会逐级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后报省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

省直律师行业的互助基金申请人应通过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省直律师事务所、秘书处逐级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后报省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互助基金申请表》;

3、县(区)级以上医院就诊、住院的费用票据,疾病、伤残诊断证明或死亡通知书等;

4、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财产重大损失的,须提交财产损失证明;

5、申请人为律师本人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和执业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律师直系亲属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名额分配

参考全国律协互助基金委员会工作经验,对各市申报互助基金名额进行分配,执业律师在1500人以下的市每年可申报1个名额,执业律师在1500人以上2500人以下的市每年可申报2个名额,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含定州、辛集市)按一个市计算。

(执业律师人数以当年度考核统计人数为准)

请各市(所)将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前寄至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尹建影

联系电话:0311-83899905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石铜路569号河北省律师协会910房间

附:《互助基金申请表》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710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