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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律师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13:47:15   作者:   点击: 4758 次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日前,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党员律师中开展“党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冀律党〔2016〕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一、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不留死角,确保全市所有党员律师都能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直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遵照《方案》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当地司法局党委(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组织好本所党员律师参加学习教育;人在律师事务所,组织关系在其他单位的党员律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在取得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参加所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参加学习教育。

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规定动作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和要求,采取灵活丰富的形式组织党员律师学好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做好《方案》中涉及到的规定动作。一是在坚持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每月组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开展4个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每月固定一天作为本单位党员活动日;二是在“七一”前后,科学谋划本单位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全省律师党员志愿服务月”主题活动;三是年底前要组织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在充分谈话的基础上,各单位及每名党员律师要撰写自我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措施;五是年底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六是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信息摸底统计工作,将附件1和附件3(是否指派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何时指派、指导员或联络员姓名、所在单位、行政或协会职务、党内职务、联系电话等7项内容不填写)填写完整后上报协会党委办公室。

三、明确目标,推进党支部建设

各单位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作经常性教育来抓,使之固化为党建工作机制。按照《方案》附件5中“标准化党支部”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争取达到“示范党支部”标准。


附件:《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党员律师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电话:87708118

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在全省党员律师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律师行业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全省律师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省司法厅党委的部署,坚持学为基础、做为关键、实为根本,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律师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做到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学用结合、问题导向、领导带头、从实际出发,践行“四讲四有”,激励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执业为民、担当进取。

二、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通读熟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更好地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省、市级律师行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要学得更多更深、要求更严更高,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要把学习党内制度条例、纪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执业规则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做好领导工作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学系列讲话。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知之深 爱之切》等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工作期间的重要著述,重点领会理想信念、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和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要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及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

(三)做合格党员。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一是讲政治、有信念,政治合格;二是讲规矩、有纪律,执行纪律合格;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品德合格;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发挥作用合格。每一个党员都要以此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三、方法措施

(一)围绕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做到原汁原味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党员进行1-2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分别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保持党员本色”、“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党员作用”、“如何做一名合格律师党员” 等4个专题开展学习讨论。

(二)开展多形式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律师登录共产党员网、河北省司法厅党建微信平台进行学习,要通过QQ群、微信易信、网络课堂等灵活方便的形式及时把学习内容发送给党员律师,引导广大党员律师自觉学习、及时学习。要积极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真正使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创新方式方法讲党课。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各级律师行业党委(总支)成员要充分利用开展调研、检查工作的机会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要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七一”前后,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各支部要集中安排一次专题党课。

(四)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2016年12月1日至15日,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列出查摆问题清单。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支部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党员之间也要谈心谈话。3.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有具体意见和案例,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4.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省、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16年12月15日至3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书记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四、专项工作

(一)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律师队伍摸底活动。一方面,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定州、辛集和省直律师行业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律师行业党员数量、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党建保障、失联党员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3、4),建立全省统一的律师行业党建信息库,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要理顺律师党员党组织隶属关系,解决失联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教育管理难题。对流动党员既要摸清底数,也要加强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间的协调沟通,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就近编入党支部,及时参加组织管理和学习教育。6月30日前完成信息摸底统计工作,并上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强力推进党组织全覆盖攻坚行动。按照“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党的工作覆盖到位”要求,在全面摸排基础上,建立台帐、挂图作战、逐一销号,6月30日前,各设区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委全部建设完成,原为市律协党总支的一律建成协会党委或行业党委;全省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100%建立标准党支部;有党员但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建立联合党支部,确保全部党员律师100%纳入党组织;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各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委应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或从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理事中挑选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确保党的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各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委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建立半月报告、整月排名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深化党员“双育工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加大党员律师发展力度,努力把更多的专业律师人才、优秀青年律师纳入党员队伍。落实党员分类培养机制,有计划、分类别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把更多党员律师培养成律师行业的骨干力量。

(四)开展“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和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及“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详见附件5),明确建设标准、加强考核评比,力争在2016年底前,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并培育一批先进党支部。同时加强对后进党组织的整顿,对于组织生活不经常、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要督促整改,对于软弱涣散甚至瘫痪的要严肃整顿,对于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力甚至不作为的要相应采取组织措施。

(五)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根据“四讲四有”标准,按照定性评价和量化考评相结合原则,突出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要求,重点围绕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设定分值、设置指数,定期考评、公开公示,提升党员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为便于党员参加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义务,党支部要围绕学习教育、议政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每月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不断提升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六)引领律师行业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各个律师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载体和抓手,引领全省广大律师立足法律服务岗位积极作出贡献。一是开展律师事务所“四零服务承诺践诺”活动,引导律师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群众作为自觉行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每个支部都要设立承诺牌予以公示、每位党员律师都要承诺践诺。二是开展“律师党员作表率”活动。普遍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在显要位置悬挂、摆放标示牌匾,亮明党员身份,进一步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树形象、创佳绩。各支部要统一制发党徽,要求每名党员佩戴胸前,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冬奥会筹办、“走出去”战略、环境保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开展党员律师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扶贫脱贫、助残助学、弱势群体维权、满足基层法律需求等重点领域,组织广大律师党员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树立党员良好社会形象。从2016年起,每年的7月份确定为“全省律师党员志愿服务月”,在做好日常公益服务活动的同时,集中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层、进老区等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广大群众身边。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全省律师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业党委办公室兼),对全省律师行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在同级司法局党委(党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市律师行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具体负责学习教育的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定点监测、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进行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学习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确保活动不走形式、扎实开展。

(二)强化领导带头。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领导成员既是学习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教育的领导者、组织者,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在学做结合上为党员做出表率。

(三)注重分类指导。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律所的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既要体现中央、省委和省司法厅党组要求,又要结合律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同时注重分析研究协调指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学习教育开展的方式方法,确保学习教育质量。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梳理,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要充分运用省、市律师网等宣传阵地,开设学习教育专栏,大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和成效,传递中央声音、形成正确导向,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附件:

1、XXX市(含定州、辛集)律师行业独立党支部建设情况统计表

2、XXX市(含定州、辛集)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建设情况统计表

3、XXX市(含定州、辛集)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配备党务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情况统计表

4、XXX市(含定州、辛集)律师行业党员队伍情况统计表

5、河北省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









附件5

河北省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

“标准化党支部”标准:1.支部基础建设标准化,即有党支部的牌子、有党旗、有党员律师活动室、有完整的党建工作制度、有上墙的支部宣传栏、有书报、有学习记录、有党员律师先锋岗、有四零服务承诺牌等;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发挥党支部工作职责,切实起到政治核心作用;3.党建工作宣传栏上墙,版面悬挂到事务所醒目位置;4.党支部建立健全了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开展公益活动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予以落实;5.组织党员和非党员律师按期开展政治学习,并做好党支部和个人的学习笔记;6.党支部能够按照省司法厅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7.深化“双育工程”,注重培养青年优秀律师入党,把党员律师培养成骨干律师;8.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扶贫支教、义务咨询等多种社会公益活动;9.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的经费得到保障;10.党员律师在执业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服务群众。

“示范党支部”标准:示范党支部除具备标准化党支部的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1.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2.模范履行党支部职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律师事务所全面规范发展;3.党员律师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执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确实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组织党员律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抄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省律师行业党委,市委组织部非公党

建处,市司法局领导,市司法局机关单位党委。

中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党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