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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委员会等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16:17:50   作者:   点击: 2330 次

平山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就本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决定设立的第六届理事会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等6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及拟设立的执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组建及拟设立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名称及拟设置方案

(一)专门委员会: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自贸区建设法律服务委员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执行专业委员会。

拟设置方案详见附件一

二、各专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每个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不超过二十五名;

(二)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委员不超过三十名。

三、申报条件:

(一)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申报条件:

1、从事律师工作3年以上;

2、忠于宪法和法律;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4、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充裕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5、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6、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二) 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条件:

1、从事律师业务或相关专业业务5 年以上;

2、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4、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公共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专业业务水平;

6、承办相关专业业务业绩突出或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四、申报要求:

(一)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申报,平山县由平山县律师协会统一申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个人申报。

(二)申报时,应当按照要求填写《专门委员会申报表》(附件二)、《专业委员会申报表》(附件三)、《两专委员会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四),应当明确申报的职务(委员、副主任、主任),申报专业委员会的应当据实填写所申报专业的主要业绩,表格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附件二、三、四均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各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本会秘书处,平山县的还应当加盖平山县律师协会公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会秘书处。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逾期本会秘书处不再接受申报材料。五、特别事项说明:

(一)一名会员最多可以申报一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专业委员会,未申报专门委员会的,最多可以申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二)已经担任第六届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会员申报此次新组建及拟设立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也应当符合第(一)项要求。如申报新组建委员会与第(一)项要求冲突的,应当退出原委员会。

(三)因拟撤销财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委员会的现任委员可以申报其他委员会。

(四)申报工作完成后,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主任拟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委员和其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按照本会相关规则规定的方式产生。           

 

附:

一、新组建及拟设立的专门、专业委员会拟设置方案

二、专门委员会申报表

三、专业委员会申报表

四、两专委员会申报信息汇总表

 

协会地址: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

联系电话:0311-87708118、86935102

联系人:孙婷、李天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