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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邮寄方式办理实习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11:21:08   作者:   点击: 3269 次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北京陆续发现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大家人身安全,现市律协决定以邮寄方式办理实习相关业务,现就具体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实习证业务

申办实习证业务,拟申请实习人员可根据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网站——律师实习栏“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申报实习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先完成网上申请相关操作,市律协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材料审核并出证,拟申请实习人员在接收到“同意实习”的消息后,请将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考核部并在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律协自收到完整、合格的纸质材料后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包括:实习证、石家庄市实习律师申请考试考核系统使用注意事项、指导老师审阅流程等)寄回联系地址。

二、实习人员登记表领取业务

    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在公示期满后需要领取实习人员登记表的,市律协会以律所为单位邮寄到实习人员所在律所,请实习人员到律所领取。

、注销实习证业务 

办理注销实习证业务的请将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注销实习的申请(包含律所已与实习人员解除实习协议,同意实习人员注销实习证的内容,本人签字加盖律所公章)、实习证邮寄至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考核部,市律协自收到完整、合格的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四、变更实习指导律师业务

变更实习指导律师的请将原指导律师注销或转所的证明(以省厅下达的文书为准)、变更后的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提交的纸质实习材料中涉及到指导律师的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考核部,市律协自收到完整、合格的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五、变更实习律所业务

指导律师转所,实习人员同指导律师一同转所的,请将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提交的纸质实习材料中涉及到律所的材料、实习证、一张小二寸照片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考核部,市律协自收到完整、合格的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后将实习证寄回联系地址。

六、补办实习证业务

实习证丢失补办实习证的,请先在市级及以上报纸(例如河北青年报、燕赵都市报等)刊登遗失声明,并将刊登报纸、实习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实习证复印件,请将姓名、律所、身份证号、实习证号、实习起止日期等信息列明提交)、小二寸照片一张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培训考核部,市律协自收到完整、合格的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后将实习证寄回联系地址。

    具体恢复现场办理业务工作时间及相关事宜市律协将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地址: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   

联系人:培训考核部    联系方式:0311-8775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