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石家庄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律师体检延长截止时间及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7:20:47   作者:   点击: 2089 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各位律师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与各体检中心协商,2019年度律师体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体检就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河北省直机关体检中心将于2020年3月16日恢复体检业务(特殊项目除外),所有体检人员均实行体检预约制,未预约者将不予体检。预约热线:87012800,87902308。电话预约时间为8:00至17:00。线上预约可通过关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公众号预约,所有通过网络平台下单的体检预约同样需要电话确认体检时间。

2、石家庄市以岭医院体检中心在疫情期间实行预约制,需提前一天通过体检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电话进行预约。微信预约:通过河北以岭医院东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官方账号,服务窗口,即可预约;或者加微信18031911699。电话预约:拨打电话400-625-1999或18031911699进行预约即可。

3、平衡体检(友谊分院)正常接待体检,无需预约。平衡体检(体育分院)在疫情期间实行预约制,预约电话:0311-87168890(体育大街店)。

4、为防止人员聚集,体检中心根据预约人数安排体检时间,每日预约人数随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河北省直机关体检中心暂不接待国外回国探亲人员体检。

5、请体检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体检中心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填写登记表,体温正常者(体温不超过37℃)可进行体检。

6、请体检者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体检期间请自觉听候工作人员安排,每人排队间隔保持1米距离。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12日